根据茶滘城中村改造项目(自编16C地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2月 04日至 2026年02月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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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茶滘城中村改造项目(自编16C地块)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茶滘街道荔湾区东漖北路、茶滘路路段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茶滘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项目概况 | 茶滘城中村改造项目(自编16C地块)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东漖北路、茶滘路路段。项目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占地面积18722.2平方米,建筑面积27601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地上6层(局部1-5层)、地下1层的教学楼,教学规模为15个小学班,18个初中班,在校学生约1575人,教职工约165人,项目设食堂提供午餐服务,不设宿舍。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朗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运营期项目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分别预处理后再与游泳池废水一同经废水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朗污水处理厂,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中的“6个100%”扬尘防治等措施,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施工车辆、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第三阶段标准限值要求、《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相关要求。学校边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校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临时食堂厨房烟管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有关标准。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实验室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后,引至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其中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食堂产生的油烟经配套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管引至排气筒(编号DA002)高空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有关标准。 (3)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喷淋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编号DA003)高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3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4)项目边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边界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校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 (三)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弃土、弃渣转运至专门弃土场处理;建筑垃圾运送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具备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单位处理;一般固废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六)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按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七)项目建设应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如涉及规划、水务、消防等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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