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航空配套产业园规划道路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优惠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赔率公示,赔率公示期为 2026年04月 21日至 2026年04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赔率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联系电话:020-8617955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赔率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州航空配套产业园规划道路工程(一期)
|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江高镇江人一路、广花二路东侧
|
|
建设单位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
|
项目概况
|
广州航空配套产业园规划道路工程(一期)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人一路、广花二路东侧,总投资25799.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87.5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纵一路南起规划远期横二路,北至白云五线,线路全长约0.73km,红线宽度50m,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km/h,为城市主干路。
(2)横二路西起广花二路,东至纵二路,本次评价仅对横二路近期建设的南半幅进行评价,线路长度0.27km,红线宽度8.5~30m,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主干路。
|
|
环评机构
|
广州粤秀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时清运和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
(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场区围挡或其它有效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运营期应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保养维护,全线路段应采用改性沥青低噪声路面;加强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满足设计降噪效果和声环境质量改善要求。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路面硬化、砂土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五)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严格落实施工、运营期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七)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项目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八)项目建设应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如涉及规划、水务、消防等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