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士达建材(广东)有限公司扩建二期厂房和物料仓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优惠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赔率公示,赔率公示期为 2026年06月 08日至 2026年06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赔率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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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赔率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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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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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士达建材(广东)有限公司扩建二期厂房和物料仓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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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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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增城区宁西街道新耀北路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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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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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士达建材(广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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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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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士达建材(广东)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新耀北路54号,于2010年及2023年分别取得环评批复(增环评〔2010〕259号、穗环管影(增)〔2023〕155号)。
因生产需要,拟调整产能为年产超声波管150万m提升至190万m、钢筋续接器73万件提升至93万件、玻璃纤维筋778万m提升至978万m、年产碳纤维筋110万m提升至135万m;年新增钢板产量6500块、DCP双重防腐锚杆6.4万根、螺纹钢棒3600根。项目总投资约总投资3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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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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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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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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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切割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项目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其中苯乙烯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排放限值。厂界的非甲烷总烃、甲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的VOCs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的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固体废物的贮存、堆放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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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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