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5000吨聚氨酯预聚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优惠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赔率公示,赔率公示期为 2026年04月 21日至 2026年04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赔率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市中路311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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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赔率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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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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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聚氨酯预聚体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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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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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从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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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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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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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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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星工业园龙聚大道建设年产5000吨聚氨酯预聚体项目,产品用作聚氨酯结构胶的固化剂组分。项目占地面积44735.24m2,建筑面积约16286.5m2。
项目总投资1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劳动定员10人,实行2班制,每班8小时,年运行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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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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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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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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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地面清洗废水、质检室废水、初期雨水由自建污水处理站经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一级好氧池+二级好氧池+沉淀池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直接排放标准后汇同间接冷却废水排入鳌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鳌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生产废气由直连管道收集,投料、灌装、清洗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质检室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由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储罐呼吸废气、实验室废气、采样废气、污水处理站异味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二甲苯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为生产设施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真空废液、质检室废液、过滤残渣、废清洗煤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资源回收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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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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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赔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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