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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
美丽广州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6月2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19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提升治理效能、破解发展难题的关键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推动整改责任层层压实、整改任务逐项落地。
(一)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构建全链条整改责任体系。一是深化政治学习。及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凝聚思想共识。全系统党组织认真学习领悟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持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直接抓整改落实,形成党组统揽、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靶向攻坚,系统推进,确保问题清仓见底。一是建立“三张清单”。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逐条抓整改、合力抓整改、限时抓整改的氛围。二是压实责任链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开展巡察整改专题集体提醒谈话,传导巡察整改工作压力。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坚持巡察整改与重点工作相融合、“当下改”与“长久立”共推进,推动整改举一反三、走深走实。
(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推动整改长效常治。一是更新制度堵塞漏洞。全面梳理、分析、评估现有制度,修订完善相关管理规章,着力提升管理水平。二是突出重点防范风险。统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强化环评审批服务,加强监测领域业务指导。三是整改与发展深度融合。深化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机制,把巡察整改与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美丽广州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等结合起来,持续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奋力在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中做示范、当样板。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方面
1.不断增强学以致用、争先创优意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制度建设保障理论学习,修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列席旁听工作方案。结合美丽广州建设,举办“美丽广州生态环境”大讲堂和“推进绿美广州生态建设”专题培训班。在中央、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发布生态环境新闻通稿,唱响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
二是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印发实施广州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指导部分区编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预审,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我市创建名单。
三是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省、市“百千万工程”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印发实施本局“百千万工程”年度工作要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服务“百千万工程”。
四是着力加强正向激励。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组织开展干部工作深调研,召开局系统招录公务员代表座谈会,加强对干部日常表现的了解和分析研判。积极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苦干实干、争先创优”活动,对标先进、争先创优。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2.强化联动监督。
一是加强大气、水污染防治跨区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同联动机制,加强黑烟车抓拍信息共享,强化机动车跨市联合监管。印发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指引(试行),落实珠三角区域污染天气联防联控。统筹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措施,与周边城市强化跨界污染联防联治工作,持续开展跨区河涌水质监测与数据共享。协调组织开展跨区、跨区域河涌联合执法,与相邻地市区(镇)签署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
二是健全完善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联合监管,与交通运输部门实现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情况、运输车辆轨迹数据信息共享,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监管。与公检法机关联勤联动,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形成部门会商和联合督办,推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深层次无缝衔接。协同合作开展珠江口海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我市珠江口海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持续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印发实施我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通报反馈主要问题。组织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参加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工作培训。
四是加强环境执法业务能力提升。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进完善统一行政处罚标准。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现场“手把手”教学,组织执法大练兵实战技能竞赛。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交流研讨会,集体会商案件办理疑难点及解决措施,邀请法律顾问团队提出专业意见。
(二)关于“垂改”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方面
3.强化统筹协调健全管理机制。
一是统筹深化制度建设。全面梳理现行制度情况,认真分析、评估,稳步更新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更新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预算收支管理、绩效管理等财务管理制度,统筹指导下属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统筹力度实现业财联动。完善财务管理事项集体审议制度,落实预算资金和建设项目安排的集体审议。落实市财政零基预算要求,编制印发我局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建立业务主管处室归口统筹审核分配预算机制。制定预算执行定期调度工作制度,按要求开展绩效“双监控”工作。
三是统筹优化全市大气监测站布设。组织已建成大气监测站数据并联组网,进一步整合功能。开展“十五五”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优化。
四是深化智慧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组织全面摸查生态环境系统平台相关情况,推动逐步完善系统、打通数据壁垒、整合重复应用等工作。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巩固提升环评源头预防效能。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整改。加密开展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监督检查。加大环评文件质量动态抽查力度,增加抽查报告书数量。
二是加强基层监测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全方位能力提升对口帮扶机制,结合属地实际和区域特点开展差异化、针对性的帮扶。推动合作共建、资源共享,探索基层监测站建设发展新路径。
三是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质效。完善执法制度、标准,优化执法培训材料,促进立规矩、定标准、作指引。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推进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程可溯。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交流,梳理总结办案疑难点破解路径。
5.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以干部交流促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局系统干部对外横向交流、内部轮岗交流,多岗位锻炼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二是抓实干部队伍“选育管用”链式培养。制定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年轻干部培养措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是加大镇(街)综合执法人员、环保员业务培训力度。结合年度培训计划,优化课程安排,通过线下线上方式多次组织开展镇街环保员业务培训。
(三)关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成效巩固方面
6.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梳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指导企业对照落实。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监测工作实施技术帮扶,自行监测年度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做好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报告初审和周边监测工作。
二是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力度,推动改善声环境质量。发布新版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助力构建宁静宜居城市环境。加强研究分析,推动噪声污染问题妥善解决。
7.积极化解环境风险隐患。
一是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定期通报管理计划备案完成情况,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协助核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完成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
二是加强辐射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环境监管,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三是加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完善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督促相关企业加快工作进度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培训和帮扶指导,提升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物资站点管理。印发管理制度,规范应急物资站点(仓库)日常管理,开展应急物资仓库现场督导检查。
(四)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8.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一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对下级“一把手”开展全覆盖监督提醒谈话,向全系统党员干部讲纪律教育专题党课。编印执法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举办新入职人员“廉政第一课”,把好入职“第一关”。
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制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压紧压实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举办基层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提升全系统党务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分析和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堵塞风险漏洞。
9.织密织牢廉政风险“防控网”。
一是加强购买服务履约监管。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整改提升政府采购效能的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采购人履约管理责任。将购买服务项目监管纳入内部审计范围。
二是做细做实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管理,强化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明确有关人员管理要求并压实管理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编制政府采购相关规范化指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岗位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局系统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诚信承诺工作。
四是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及时开展廉洁提醒,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派发廉洁执法监督卡,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促改专项整治行动,持续筑牢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意识。
(五)关于落实上轮巡察整改方面
1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认真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要求,会前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强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针对性。
二是正确履行抓党建职责。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报告分管领域抓业务、抓党建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强化工作督促指导。成立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督导组,对下属单位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督促指导,周密计划、严格把关、全程跟进,确保会议质量。
11.开展混编混岗专项整治。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借调干部,完成混编混岗系统性专项整治工作。
(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方面
12.坚决扛起整改责任。
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落实“一岗双责”。
13.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培训,提升从业单位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组织全市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及技术专题培训,对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开展警示教育。规范行政执法,制定不予处罚、可以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建立跨界流域执法联动机制,推进跨部门“双随机”抽查,优化涉企“综合查一次”。
14.健全专家库管理制度机制。
编制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专家推荐名单使用指引。修订完善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日常使用管理情形。建立专家库动态更新管理工作机制,实行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
15.加大环评单位监督力度。
加强对辖区内环评业务较多的环评编制单位日常检查,强化部分环评单位帮扶指导,进一步做好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16.积极靠前指导服务企业。
通过召开重点项目推进会、企业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协调解决疑点难点,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帮扶指导。
17.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印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技术指引,在全市试行排污许可制与环评制度有机衔接。
18.积极推动数智赋能生态执法。
优化业务系统巡查任务模块,对接整合各类业务数据,为执法提供数据支撑。深化推广移动执法系统功能模块,形成市区镇三级联动执法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引领,持续增强整改落实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体现对党忠诚。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整改任务一抓到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分类推进整改任务,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以久久为功的韧劲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整改成果全面转化。坚持举一反三、以改促治,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发展动力,把巡察整改与转变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美丽广州结合起来,切实以整改实效护航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3203024;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信封请注明“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510091。
中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