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穗审〔2025〕117号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2410269-HP25007)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肾病大楼,建设主要内容为肾病大楼6层新建一间DSA手术室,并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以下简称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装置1台,用于肾动脉狭窄、肾血管畸形、肾肿瘤等疾病的诊断和介入治疗,设备属于II类射线装置。同期在肾病大楼1层建设一间DR机房和一间CT机房,并分别新增1台DR和1台CT,用于放射诊断,属于Ⅲ类射线装置。
二、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固辐处、白云分局),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广州南方医疗设备综合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