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就搬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该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7日。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搬运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根据实际需要,对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搬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保障搬迁工作正常开展。
四、采购需求
对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提供搬运服务,具体需求内容详见附件。
五、项目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三)供应商须具有搬运服务相应资质。
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来同类项目经验及服务实施方案。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报名期限与项目采购公告时间相同,即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7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报价(含单价及项目总价);
3.搬运服务相应资质;
4.近3年来同类项目经验及服务实施方案。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电子邮件地址: 493046887@qq.com。
纸质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楼路24号8楼,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罗先生:020-87591940,13711542505
黄先生:020-87538410 13570331872
说明: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均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采购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人,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罗先生:020-87591940,13711542505
黄先生:020-87538410 13570331872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申请。
(四)供应商需一次性满足本项目的全部采购需求。
(五)报名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搬运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