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碳普惠自愿减排实施办法的通知》(穗环规字〔2024〕3号)和《广州市林业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要求,现将以下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1日—2025年6月27日。
项目名称 | 申请方 | 依据方法学 | 申请减排量(tCO2e) |
流溪河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 |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流溪河林场) | 广州市林业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 | 77070 |
增城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 | 广州市增城林场管理中心 | 广州市林业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 | 4482 |
帽峰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 | 广州市帽峰山林场 | 广州市林业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 | 916 |
九湾潭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 | 广州市花都区林业工作站(广州市花都区九湾潭林场) | 广州市林业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 | 145 |
大岭山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 | 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大岭山林场) | 广州市林业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 | 16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9日
(联系人:谭幼林,联系电话:020-83203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