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环函〔2025〕107号
广州黄埔首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编号:440124010102)中法定代表人的资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同意按《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穗埔市监内变〔2025〕第12202504030044号)的内容,将所持《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编号:440124010102)中法定代表人由“徐朝银”变更为“胡四华”。
其他内容不变。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