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1 17:58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全力解决老百姓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是生态环境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最好体现。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主动靠前,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1宗群众长期投诉的高音喇叭扰民案件,解决了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
接到上级转来投诉件,有群众反映“某加油站夜间高音喇叭噪声扰民,长期得不到解决”,天河分局高度重视、主动靠前,当日即会同公安部门和街道赴现场核查处理。经核,群众反映的该加油站内,加油机上方区域安装有2个播音喇叭向加油车辆播报提醒事项,产生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加油站自行拆除2个播音喇叭,并在站内显著位置张贴加油车辆禁鸣喇叭警示;加强站内管理,减少人为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复查,相关问题迅速完成整改。执法人员先后两次电话回访,群众反馈加油站噪声已消除,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下一步,天河区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将举一反三,加强对加油站的巡查监管,防止噪声扰民问题再次发生,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法律小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第六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