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1 11:45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近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多家违法贮存危险废物的企业。执法中发现,部分企业以“对相关规定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生态环境部门明确表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义务不是“选择题”,企业必须主动履责。
典型违法情形曝光
本次查处的企业均未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转入危险废物贮存间,中间管理脱节。主要存在三类问题:
1. 露天堆放危险废物,未采取防雨防渗等措施;
2. 危险废物与原料混放,管理混乱;
3. 贮存点未设置识别标志。
图 危险废物与原料等其他杂物混放于杂物间;无危废标识
以上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法律红线不容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违反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这是法定义务而非可选要求。”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执法人员强调。“企业作为生产经营的主体,有责任和义务主动了解并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规范处理”。
监管与服务并重
近年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综合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指导镇街开展简易检查、第三方帮扶指导、专项整治行动等监管举措,近三年共推动535家企业完成4810个管理不规范问题的闭环整改;通过开展废机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等领域专项整治,打击非法收集废机油窝点6个,查获废机油等危险废物130余吨,取缔非法电器电子产品拆解集散场所1个。
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该局还通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进企业”宣讲活动、开发危险废物管理VR实景参观平台、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示范点VR微信小程序、编制发放《新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指引》等宣传册,切实为辖区产废单位提供便捷的服务和指导。
企业主体责任再明确
生态环境部门提醒,所有企业应当:
✓ 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与台账登记制度
✓ 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 按时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与管理计划
✓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生态环境保护不是应付检查,而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底线。”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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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