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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根据广钢新城AF040422地块配建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0月 22日至 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邮编:510145
联系电话:020-8170762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钢新城AF040422地块配建中学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粤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广钢新城AF040422地块配建中学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以西,鹤洞路以南(AF040422地块),占地面积25945m2,建筑面积37462.47m2,拟建设一所高中36班学校,预计招生1800人,职工144人。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整体由4栋建筑组成,包括1栋地上5层、地下1层的教辅综合楼(建筑自编号A1-1)、1栋地上1层、地下1层的礼堂、游泳馆综合楼(建筑自编号A1-2)、1栋地上6层的学生宿舍(建筑自编号A1-3)、1栋地上1层的设备用房(建筑自编号A1-4)。项目设置宿舍和食堂,于教辅综合楼地下一层发电机房设一台600kW备用发电机,两台1250kvA变压器,项目总投资233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泓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切实做好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能回用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排入周边水体,保障水环境安全;通过采取设置工地围挡、洒水抑尘、加强物料运输及存放管理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有效的降噪措施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居民正常作息造成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