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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根据广州众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卷带复合材料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1月 04日至 2026年01月0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市中路3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8320317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众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卷带复合材料生产线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宁西街道香山大道38号5号楼 |
建设单位 | 广州众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众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卷带复合材料生产线新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道香山大道38号5号楼。项目主要从事复合卷带和AlSiC散热基板的生产,年产复合卷带1000吨(钢铜复合卷带365吨、铜铝复合卷带 385 吨、钛铝复合卷带 200吨、铝基碳化硅卷带50吨)、AlSiC散热基板20万PCS。 |
环评机构 | 广州中诚嘉誉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复合轧制和冷轧工序产生的油雾(颗粒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标准限值;碱雾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表3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烧结等工序产生的烟尘(颗粒物)、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