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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根据广州增城正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化学检测及物理检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 29日至 2026年01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262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增城正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化学检测及物理检测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荔湖街道荔新公路北侧正源湾区智慧工程检验检测基地1栋 |
建设单位 | 广州增城正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增城正源建设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化学检测及物理检测新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道荔新公路北侧正源湾区智慧工程检验检测基地1栋,主要从事化学检测及物理检测,占地面积为21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400平方米,主要采取的工艺为化学检测及物理检测,预计化学检测5700批次/年,物理检测共38260批次/年。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增投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及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厂界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氮氧化物及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