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丰育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 05日至 2025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市中路3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8320317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丰育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从化区鳌头镇新围村 |
建设单位 | 广州丰育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丰育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新围村,项目建成后,年出栏仔猪50000头,年存栏母猪2100头、保育猪250头、后备猪240头、公猪6头。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7069.17㎡,建筑面积约16255.13㎡。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547万元,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65天,每天24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含猪只尿液、猪只饮用洒漏废水、猪舍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除臭装置废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65t/d)处理,采用“格栅+收集池+固液分离+厌氧塘+两级AO+沉淀+消毒+贮存池”工艺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表1中的一类区域排放限值中较严者后,用于场地内园地、林地、消纳场林地及农用地灌溉,不外排。项目设置一座170m³地埋式初期雨水池,收集的初期雨水分批次注入污水处理系统;一座1755m³贮存水池,用于雨季贮存回用水。 二、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养殖恶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沼气及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饲料粉尘、厨房油烟等。固液分离间(含固液分离区、储粪区、污泥处理区)和无害化处理车间均密闭,不设通风窗,出入口采用密闭门,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呈负压,采用离心式抽风机收集废气,通过送排风系统维持室内负压。固液分离间恶臭经密闭收集,通过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害化处理车间恶臭,经管道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放筒(DA002)排放;养殖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沼气,经“气水分离+干法脱硫”净化处理后用作场区厨房燃气灶燃料,其余沼气经沼气燃烧系统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厨房油烟经高效静电处理器处理后,经4.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备用发电机燃烧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猪舍恶臭采用“优化饲料+喷洒除臭剂+水帘除臭+加强绿化”综合治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613-2024)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猪叫声、风机、水泵等生产设备。对噪声源控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餐厨垃圾、猪粪、粪渣、沼渣及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袋、病死猪及妊娠胎盘、废脱硫剂、防疫废物等。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猪粪、粪渣、沼渣、污水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固液分离间储粪区,定期(每日)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袋、废滤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专业单位处理;废脱硫剂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脱硫剂厂家回收再生;病死猪及妊娠胎盘高温降解产物满足有机肥有关标准后,作为有机肥直接外售;猪只防疫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交由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