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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根据广州鸿卓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8吨滚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 01日至 2025年12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020-84691008,020-8462702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鸿卓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8吨滚塑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番禺区石碁镇金龙路284号 |
建设单位 | 广州鸿卓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鸿卓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8吨滚塑制品建设项目位于广东广州番禺区石碁镇金龙路284号,申报内容为从事游艺机装饰配件加工生产,年产游艺机模拟机装饰件41吨、游艺机座椅7吨、游艺机模拟机摩托车座位10吨。该项目租用一栋单层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滚塑机2台、混料机6台、电钻和电动螺丝刀若干等;员工10名,内部不安排食宿。该项目不使用再生塑料作为原料。 |
环评机构 | 广东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落实相关措施。滚塑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专用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