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广州曾祖代种猪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 28日至 2025年12月0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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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广州曾祖代种猪场(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从化区鳌头镇丁坑村 |
建设单位 | 广东壹号种芯种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广州曾祖代种猪场(新建)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丁坑村,最大存栏量24138头,年出栏成品猪(包括种猪及育肥猪)24080头,猪苗43056头。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91438.8㎡,建筑面积约58448㎡。 项目总投资14259万元,环保投资924万元,劳动定员35人,年工作365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逸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包括猪只尿液、猪只清洗废水、猪舍冲洗废水、转运车辆消毒冲洗废水)、除臭间及废气喷淋塔循环更换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物灌溉值要求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一类区域标准值的较严值后回用项目内林地浇灌,不外排。项目设有一个6340m³回用水池,用于雨季装水储存及利用。 二、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各类猪舍、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中心(含猪粪发酵、病死猪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备用发电机燃烧尾气,食堂油烟。猪舍恶臭气体密闭收集经喷洒生物除臭剂+生物除臭间(生物喷淋填料间)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H2S、NH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满足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表3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主要池体密闭加盖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与经纳米分子膜覆盖的猪粪发酵产生的恶臭一并引至一套“酸液喷淋塔+碱液喷淋塔+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G1排放,废气排放(H2S、NH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害化处理设施(病死猪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通过 “酸液喷淋塔+碱液喷淋塔+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G2排放,废气排放(H2S、NH3、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值;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宿舍楼楼顶15m高排气筒G5排放,厨房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标准值;备用发电机燃烧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G3、G4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值;污水站废水处理产生的沼气经脱水脱硫后采用专管引至厨房作为燃气灶燃料进行燃烧利用,无法利用的通过火炬燃烧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SO2、NOx)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饲料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猪叫声、风机、水泵等生产设备。对噪声源控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粪污固液分离后的粪渣、沼渣、病死猪及胎盘、污泥、废脱硫剂、包装废料、猪只防疫废物、废润滑油及润滑油桶、除臭间废填料、生活垃圾等。其中病死猪及胎盘经无害化设备处理后与粪渣及沼渣一同经无害化处理中心发酵处理制成有机肥半成品外售;污泥经叠螺机脱水后委托有能力处理的单位外运处置;废脱硫剂、包装废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猪只防疫废物主要为针筒、棉球、药瓶、药剂包装物、废针头、废药品等,按危险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废润滑油及润滑油桶、除臭间废填料属危险固体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