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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根据广州力盟树脂有限公司改建化学品储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 26日至 2025年12月0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262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力盟树脂有限公司改建化学品储运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广州市增城区沙庄街下围村 |
建设单位 | 广州力盟树脂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力盟树脂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沙庄街下围村。改建项目将原有车间、仓库、原储罐区等区域的全部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原罐区储罐、机泵等清空;将原甲类生产车间改为灌装车间;将原空置的宿舍楼改为综合楼;在原储罐区重新设置6个容积均为52.19立方米的埋地卧式钢制储罐。 |
环评机构 | 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米高排气简排放标准值及表1新、扩、改建设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