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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根据广州佳途科技总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 24日至 2025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3237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佳途科技总部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夏港街道金华二街以南、金华三街以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港途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佳途科技总部基地项目选址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金华二街以南、金华三街以北进行建设,主要从事标准品(化学药物类、食品类、环境类、消费品类等)、光电材料、医药中间体的研发及检测,年研发各类标准品1100项、光电材料30项、医药中间体5项,年检测研发产物1135项。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东承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实验研发产生的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苯系物、甲醇、二氯甲烷、丙酮、乙腈、恶臭污染物)车间密闭收集分别经5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其中TVOC、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应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氯甲烷、丙酮、乙腈应达到上海市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310005-2021)表2大气污染物特征项目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甲醇、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后合并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