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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根据广州云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 21日至 2025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联系电话:020-8617955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云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石门街滘心旧庄南街3号B2栋101铺 |
建设单位 | 广州云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云启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508-440111-17-01-264347)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滘心旧庄南街3号B2栋101铺,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宠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和手术服务,预计门诊最大接待宠物量10只/天。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宠物自身和粪便尿液产生的异味、消毒有机废气,以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均经通风系统收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活性炭每年更换一次,使用颗粒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800mg/g,使用蜂窝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650mg/g。项目边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