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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根据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一期)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 18日至 2025年11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15,邮编:
联系电话:020-8211181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一期)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龙湖街道中新知识城科教创新区知明路86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中新广州知识城科教创新区知明路86号1号楼的第1层局部、第14层局部、第15~18层,主要从事环境保护监测服务工作,年产检测报告5000份。 |
环评机构 | 广东敦诚智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类污水、实验室综合废水和浓水。生活类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洗衣废水,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实验室综合废水包括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斑马鱼养殖及实验废水和不含重金属的样品废水,废水经“调节池+高级氧化+沉淀分离+吸附过滤+消毒”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后,排入九龙水质净化二厂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回用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