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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根据广州南部应急医疗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1月 17日至 2025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环市中路3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8320317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南部应急医疗中心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番禺区石楼镇亚运城亚运南路6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番禺院区内 |
建设单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项目概况 |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地上11层应急中心楼,1栋地上22层地下3层(局部2层)住院综合楼,新老连廊(首层架空),迁建液氧站、收集间、污水处理站;项目建成后新增占地面积14850.6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15266.25平方米,增加床位800。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众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污水站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油烟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低去除效率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项目边界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标准值,院区内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