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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根据海珠区琶洲南区AH090405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 21日至 202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8楼,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34385922
传 真: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海珠区琶洲南区AH090405地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海珠区官洲街道琶洲南区AH090405地块 |
建设单位 | 广州奥港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海珠区琶洲南区AH090405地块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琶洲南区AH090405地块,占地面积25000.35m2,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实验楼、图书馆、教辅楼、宿舍楼、文体楼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整体由2栋构筑物组成,包括A栋教学实验楼、B栋学校配套用房,A栋教学实验楼与B栋学校配套用房由连廊连接。其中,A栋教学实验楼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A1栋、A2栋(一层含2间物理实验室)和图书馆;B栋学校配套用房设有1层地下室,地上构筑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教辅楼(三层含1间生物实验室、2间化学准备室、3间化学实验室,四层含2间生物实验室、1间生物准备间)、文体楼和宿舍楼。 |
环评机构 | 广州泓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尾气等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地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休息时间及夜间作业,施工单位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施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建筑垃圾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