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吉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使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8月 18日至 2025年08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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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吉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使用X射线探伤装置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宁西街新和北路34号D栋公司西侧检验室 |
建设单位 | 哈尔滨吉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新和北路34号D栋,项目主要内容为:在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新和北路34号D栋公司西侧设置1间检验室,在检验室内使用1台重庆日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UNC160型固定式X射线探伤装置(最大管电压160kV,最大管电流3mA),为Ⅱ类射线装置(不具备CT功能),用于汽车零部件的无损检测。 |
环评机构 | 广州星环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