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花东镇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8月 12日至 2025年08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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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花东镇垃圾压缩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花东镇湾弓塘(机场高速北延段南面、金田工业园东北角内)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拟于花东镇湾弓塘(机场高速北延段南面、金田工业园东北角内),项目占地面积8927平方米,建筑面积4006.17平方米,收集花东镇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分期建设,近期处理规模400吨/天,远期处理规模1000吨/天;项目仅为生活垃圾转运站,不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置。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废气 本项目拟在施工厂界设立围挡,土石运输车辆采用防尘网或防尘布覆盖车身,运输车辆配置防洒落装备,及时进行地面硬化,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6个100%”治理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 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工地食宿;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地降尘洒水等。 噪声 施工单位拟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减缓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 本项目建筑垃圾、工程弃土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营运期 废气 本项目垃圾卸料时采取空间雾化除臭方式抑制臭气释放,卸料大厅各卸料口侧面均设有抽风口,垃圾卸料及压缩过程颗粒物、NH3、H2S、臭气浓度经车间负压收集后引至“一体化智能除尘除臭系统(初效除尘板预处理+生物洗涤+UV光解光催化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密闭加盖措施,污水处理站NH3、H2S、臭气浓度经管道收集后,引至“一体化智能除臭系统(生物洗涤+UV光解光催化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所在建筑楼顶12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用含硫量不大于0.001%的柴油,尾气污染物SO2、NOX、颗粒物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 本项目周边污水管网暂未完善,需铺设50米接驳管道;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工艺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除尘除臭设施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40米3/d、近期)采用“生化增强处理工艺”处理后,接驳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花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噪声 本项目经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并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生产噪声排放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固废 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与转运站内其他待处理垃圾一并压缩后,与污水处理污泥一并外运至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进行最终处置。 餐厨垃圾、废油脂及废油在站点内单独压缩,压缩后由转运车运走,其中餐厨垃圾外运至花都区生物质综合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置,废油脂及废油外运至广州敦诚润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最终处置。 危废废物:废UV灯管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