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联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 24日至 2025年07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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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联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新华街莲塘工业区松庄路3号 |
建设单位 | 广州联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联采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新华街莲塘工业区松庄路3号,主要建筑物包括:1栋单层厂房、1栋4层综合楼、1栋单层门卫室,项目总占地面积45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0 平方米,现有项目劳动定员30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250天,主要从事塑料粒、塑料打样瓶的生产。现有建设内容已于2024年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年产塑料粒600 t、塑料打样瓶2 t,而塑料外壳150 t则取消建设,以后也不会再进行验收及投入运营。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气:本项目于造粒机、注塑机设置废气排口直连收集管道,造粒机、注塑机运行过程中为密闭状态,对挤出拉丝、打样(注塑)工序NMHC、臭气浓度采取“设备废气排口直连”收集措施,挤出拉丝工序废气经收集引至1套现有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样(注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引至1套新增“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