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利泉检测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 24日至 2025年07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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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利泉检测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连云路8号13栋101房(部位:201房) |
建设单位 | 广东利泉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利泉检测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租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连云路8号13栋201房建设,主要从事环境保护检测服务,年检测样品8000个。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实验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气(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恶臭污染物)集中收集经碱液喷淋处理,有机废气(TVOC、非甲烷总烃、甲醇)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其中TVOC、非甲烷总烃应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甲醇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氨气、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合并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