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晶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 22日至 2025年07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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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晶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新华工业区毕村北路12号B、D栋厂房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晶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晶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区毕村北路12号B、D栋厂房,总占地面积约为6479.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171.52平方米。建设单位主要从事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照明灯珠5.035亿件。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1#车间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1)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2#车间固化废气、注塑废气、回流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一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油烟废气通过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DA003排放。少量的配粉及混合搅拌粉尘、擦拭有机废气通过加强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