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合创塑料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 22日至 2025年07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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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合创塑料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新雅街清布村平安一街6号(空港花都) |
建设单位 | 广州合创塑料模具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合创塑料模具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4-440114-07-01-783024)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村平安一街6号,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3000m2,从事塑料瓶罐生产。项目主要采用投料、搅拌、注塑/吹瓶、间接冷却成型等生产工艺,配设模具的机加工(电火花、钻孔、打磨)工艺,年产160万个新款自身双层鸳鸯罐、160万个双层罐、160万个凡士林罐、160万个冰膜罐、60万个大pet瓶、60万个洗发水瓶子、80万个小pet瓶。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6.67%。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注塑及吹瓶废气经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引至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注塑边角料在密闭设备内破碎后回用,注塑不合格品破碎粉尘、模具机加工产生的油雾、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相应排气筒高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A002排气筒排放的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NMHC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新、扩、改建设项目厂界二级标准。 (二)项目间接冷却水不添加任何药剂、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外排废水污染物浓度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较严值。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规范贮存、依法处置。其中,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管理,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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