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海珠区沙涌改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 18日至 2025年07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8楼,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34385922
传 真: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海珠区沙涌改道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海珠区官洲街道新滘东路以南、仑头路以西、大滘涌以东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新金域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海珠区沙涌改道工程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新滘东路以南、仑头路以西、大滘涌以东,沙涌工程起点:(东经113度21分38.763秒,北纬23度5分17.069秒),中间节点:(东经113度21分42.889秒,北纬23度5分3.628秒),终点:(东经113度21分26.165秒,北纬23度4分59.264秒)。本项目本次沙涌改道主体工程全长约1046.3m,其中珠江科技创新园内长度约986.2m,含一宗箱涵、一段地面通道和三条地下通道;新滘东路段长度约60.1m,含一宗箱涵;以及包含排水、给水、电力管沟、照明和绿化等工程。 |
环评机构 | 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车辆燃油尾气、沥青烟气等无组织排放;施工场地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休息时间及夜间作业,施工单位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施工废泥浆等余泥渣土运至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