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元恒丰模具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 03日至 2025年07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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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元恒丰模具塑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花城街杨屋二村祥凤社蒿禾弄自编2号 |
建设单位 | 广州元恒丰模具塑胶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元恒丰模具塑胶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杨屋二村祥凤社蒿禾弄自编2号。厂区总用地面积为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主要为1栋1层的厂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年产塑料音箱外壳100000个、电动车塑料挡泥板50000套、电动车中箱塑料侧板10000套。 |
环评机构 | 东莞市汇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水:本项目选址位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未添加任何药剂、定期更换的间接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尾水排入天马河。项目生活污水、间接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经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天马河的水质造成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