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天翔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 03日至 2025年07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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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天翔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狮岭镇旗新村第三工业区3号之2 |
建设单位 | 广州天翔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垫的生产。本项目厂房建筑面积为1470平方米,使用EVA颗粒、PE颗粒、色母、水性油墨、油性油墨、乙酸乙酯、印版等原辅材料,采用“混料-流延-冷却-收卷、质检-调墨、印刷及烘干-切片-包装”一系列生产工艺,年生产塑料垫220t。 |
环评机构 | 广州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流延、造粒、印刷及烘干、调墨、印刷设备清洗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破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颗粒物),流延、造粒、印刷及烘干、调墨、印刷设备清洗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塑料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破碎工序颗粒物通过车间通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