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欧曼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工业计算机5000台、机箱机柜10000台和五金件10000件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25日至 2025年07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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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欧曼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工业计算机5000台、机箱机柜10000台和五金件10000件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新塘镇荔新十路3号之二 |
建设单位 | 广东欧曼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欧曼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工业计算机5000台、机箱机柜10000台和五金件10000件迁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荔新十路3号之二1、2、3层,主要从事工业计算机、机箱机柜和五金件的生产,预计年产工业计算机5000台、机箱机柜10000台和五金件10000件。项目占地面积1620.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一班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环评机构 | 绿匠智慧(广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至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丝印、烘干、清洗、酒精擦拭工序产生的总VOCS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丝网印刷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喷粉、固化、天然气燃烧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与《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的较严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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