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港新沙港区1-5号泊位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25日至 2025年07月0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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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港新沙港区1-5号泊位改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东莞麻涌镇麻二村新沙港 |
建设单位 |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改扩建项目建设规模为将现有的5 个3.5 万吨级泊位升级为4 个7 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结构按现状2-3 号泊位结构船型建设),岸线长度1022米。本次改扩建不新增吞吐量,改扩建后1-5 号泊位的年吞吐量仍为2200 万吨。本工程不涉及新增陆域,水域疏浚总工程量36.5万立方米。 |
环评机构 | 广州尚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次改扩建不新增吞吐量,不改变后方堆场,不新增装卸、堆场粉尘。现有项目已设置有岸电设备,改扩建项目停泊船使用岸电设备供电,不使用燃料发电,无燃料废气。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