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飞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18日至 2025年06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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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飞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炭步镇松仔岗路28号之一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飞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飞凡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松仔岗路28号之一,总占地面积约为7000m2,总建筑面积约为4620m2。建设单位主要从事EPS泡沫包装盒制造,项目建成后年产EPS泡沫包装盒360吨、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