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源信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16日至 2025年06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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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源信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源信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源信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504-440111-17-01-881435)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振华北路98号1栋201房,占地面积11222平方米,建筑面积1368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项目主要建筑:租用1栋2层建筑作为生产厂房、2栋4层的建筑作为宿舍楼及办公楼。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塑料瓶、玻璃瓶、水性涂料、水性油墨、烫金铝箔、感光胶、网版作为原辅材料,经喷底漆、烤底漆、喷面漆、烤面漆、丝印、烫金等工序年加工玻璃化妆瓶3800万个及塑料包装瓶230万个。主要设备:自动喷涂线、自动丝印机、烫金机、晒版机等。 |
环评机构 | 粤环通(广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喷淋废水、制丝印网版清洗、显影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后经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水喷淋废水每季度更换,与制丝印网版清洗、显影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丝印、烫金、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制丝印网版废气,生产异味及食堂油烟。 设置密闭印刷车间。丝印、烫金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活性炭第一级每2个月更换一次,第二级每4个月更换一次。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 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 第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喷漆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3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TA003、TA004)处理后由3根排气筒(DA002、DA003、DA004)引至高空排放,废气治理设施的喷淋水及过滤棉每3个月更换一次,活性炭第一级每2个月更换一次,第二级每4个月更换一次。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收集至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5)引至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排放标准。 制版废气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网版、清洗、显影废水和废菲林、废洗网水、废原料罐、喷淋废水、漆渣、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棉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五)排污口须进行规范化建设。 (六)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日常检查、管理与维护,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按有关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该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总量为0.7603吨/年,按照2倍替代的要求,所需替代指标为1.5206吨/年,从2021年广州市再腾皮革有限公司产业结构升级大气减排项目核定的减排量中划拨。项目建成后再根据实际排放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予以核定。 (八)后续国家或地方对该项目实施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管理要求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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