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铭冠(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吨水性油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16日至 2025年06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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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铭冠(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吨水性油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铭冠(广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永盛路30号B栋二楼201房建设,主要从事水性油墨的生产,年产水性油墨120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投料、搅拌分散、设备擦拭等工序产生的废气(TVOC、NMHC、恶臭污染物)集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TVOC、NMHC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