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圳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 06日至 2025年06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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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圳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圳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在现有验收项目的基础上拟投资1000万进行改扩建:调整原环评申报的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改扩建后项目建筑面积由原环评申报的3000平方米调整为6250平方米,占地面积也由原来的1000平方米调整为2900平方米;新增员工18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对整个A栋和整个B栋进行重新布局,此次改扩建将外购的主要原料由塑料件、锌合金铸件调整为箱包五金配件,A栋生产工艺调整为外购箱包金属配件→湿式研磨(湿式抛光+脱水)→喷漆烘干→成品,B栋新增工艺为外购箱包金属配件→湿式研磨(湿式抛光+筛选分料+脱水)→喷漆烘干→成品,本改扩建项目不涉及酸洗,改扩建后全厂年产箱包五金配件25500万件;将现有项目A栋3楼308及309车间配套的两根喷涂废气排气筒与A栋3楼其它车间废气处理后的排气筒合并为一根排气筒,将其排气筒编号调整为DA003;同时,在A栋新增10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及两根排气筒(主要为在A栋每个喷漆车间单独设置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1楼各车间喷漆废气经单独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合并至1根排气筒DA001排放,2楼各车间喷漆废气经单独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合并至1根排气筒DA002排放,3楼各车间喷漆废气经单独的处理设施处理后合并至1根排气筒DA003排放);在B栋新增3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及3根排气筒;新增一套自建污水处理站,用于全厂湿式研磨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的处理。 |
环评机构 | 广州壹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全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狮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至大迳河;生产废水(湿式研磨废水、水帘柜废水及水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超浓水通过MVR蒸发,蒸发结晶物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洗枪废水全部回用于调漆,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