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瑞鹏动物医院有限公司芳村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5月 19日至 2025年05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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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瑞鹏动物医院有限公司芳村分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瑞鹏动物医院有限公司芳村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瑞鹏动物医院有限公司芳村分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花蕾路2-6号首层西侧之四C铺,占地面积170m2,总建筑面积236.5m2。现有项目主要从事动物疫病预防、诊疗、动物美容洗浴、疾病治疗等服务,包括洗浴、美容、寄养等服务,主要接收犬类、猫类诊疗,不接收传染性瘟疫病动物。本次扩建项目拟新增手术室(增设动物胸腔、颅腔、腹腔手术服务),项目建设完成后,医院最大接待宠物量约为15只/天,寄养最大接待宠物量为10只/天,宠物美容洗浴量为12只/天,宠物住院量为10只/天(其中需手术治疗的宠物量约5只/天)。项目主要新增设备有:手术无影灯1台、力辰立式高压灭菌器1台、手术台1台、超声雾化机1台、伍德氏灯1台、兽用气管插管喉镜1台等。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光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产生的诊疗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设施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依托所在建筑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