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派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4月 15日至 2025年04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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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派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派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在广州国际生物岛寰宇二路10号第七层701-703单元、710-714单元、第八层801-814单元迁扩建,年新增研发蛋白纯化样品14kg、佐剂样品14kg、细胞料液14kg,迁扩建后全厂年研发疫苗(蛋白)14kg、蛋白纯化样品14kg、佐剂样品14kg、细胞料液14kg。 |
环评机构 | 广州科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实验服清洗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器具低浓度清洗废水、水浴锅更换废水、蒸汽灭菌器冷凝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臭氧电解氧化)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生物岛再生水厂集中处理。实验废气(VOCs、非甲烷总烃、甲醇、氯化氢、氨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其中VOCs、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氨气应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甲醇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排气筒(气-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细胞培养和涉及生物安全实验的操作均应在自带高效过滤器的生物安全柜中进行。CO2、H2O、气溶胶经过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过滤器过滤,实验室相关病原微生物不得检出。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