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利涂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4月 09日至 2025年04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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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利涂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利涂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市利涂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简富街4号103之一,占地面积1379.74m2,建筑面积2759.48m2,建设“广州市利涂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2409-440115-04-01-909533),从事各类金属制品的加工,年产切片机2.5万台、电器箱6万台、汽车配件80万件。 |
环评机构 | 广东中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喷漆、调漆、喷枪清洗、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单层密闭正压收集,含漆雾的喷漆废气设干式纸盒漆雾收集装置+过滤棉除雾后,与喷枪清洗废气、调漆废气、烘干有机废气汇合后经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喷粉固化有机废气、燃烧机天然气燃烧废气设半密闭型集气设备收集,收集到的废气经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除锈废气酸雾经集气罩围蔽收集后采用一套“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喷粉工序在密闭喷粉房内(四周及上下设有围挡,仅保留工件进出口)进行,喷粉粉尘经喷粉柜+喷粉房整体收集后,经“两级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脱脂粉投料粉尘经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