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南缆电缆有限公司研发生产总部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1月 23日至 2025年02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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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南缆电缆有限公司研发生产总部基地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南缆电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南缆电缆有限公司研发生产总部基地(投资项目代码:2309-440111-04-01-419720)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园一路AB0809049地块,占地面积34853.44平方米,建筑面积84371.69平方米,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建筑:1栋8层厂房、1栋10层厂房、1栋6层办公楼、1栋地下1层地上7层宿舍楼、1栋1层消防控制室。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铜杆(坯)、交联聚乙烯绝缘料、聚氯乙烯料、弹性体TPE/TPU、聚丙烯填充绳、UV油墨等为原辅材料,经拉丝、绞线、挤出、成缆、喷印等工序年产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6500t、矿物绝缘防火电缆2500t、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500t、新能源特种电缆400t。主要设备:大拉机、框绞机、笼绞机、挤塑机、退火机、单绞机等。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三者的较严者;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 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三者的较严者;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五)该项目的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按《报告表》要求进行控制。 (六)后续国家或地方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有新要求的,从其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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