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粤首新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8月 08日至 2025年08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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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粤首新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黄埔区光谱东路179号百事高智慧园A栋213室 |
建设单位 | 广东粤首新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用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光谱东路179号百事高智慧园A栋213室建设,主要从事检测石油产品添加剂,年检测石油产品添加剂100批次。 |
环评机构 | 广州尚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实验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TVOC、苯系物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废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出口处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