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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州2025-09-10 09:19 来源:珠江环境报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以下简称增城分局)获悉,增城分局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主要牵引,瞄准违法排放废水案件,坚持执法与帮扶并重,通过快速响应线索、深入排查违法行为,精准锁定某餐饮店超标排水问题,并在依法查处的同时主动提供治理指导,协助企业落实整改,有效解决污水处置难题。增城分局在案件处理中审慎权衡,贯彻综合裁量、过罚相当的原则,推动柔性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实现环境治理与助企发展的双重目标。
2025年2月19日,增城分局收到线索,称在巡查西瓜岭排洪渠过程中发现一餐饮店疑似向排洪渠排放餐厨污水。由于西瓜岭排洪渠与增塘水库相连,该违法行为存在影响水质的风险。
增城分局收到线索后立刻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餐饮店在厨房后侧设有一座沉淀池(靠近西瓜岭排洪渠一侧),用于收集厨房产生的餐厨污水。此外,该餐饮店还在沉淀池和西瓜岭排洪渠之间的路面下埋设2根管道,检查过程中其中1根管道仍向排洪渠排出浑浊液体。执法人员随即对该餐饮店相关负责人开展调查询问,并委托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环境监测站对管道流出液体进行采样监测。
经餐饮店相关负责人反馈,上述管道确与其厨房沉淀池相连,因沉淀池的容量有限,当收集的餐厨污水超过沉淀池的容量时,污水就会通过其中1根管道(另1根管道已废弃)流出。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该餐饮店排放的餐厨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因子浓度均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放限值。当事人存在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调查询问过程进行拍照、录像,并固定相关证据。
增城分局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多次联系和约谈该餐饮店负责人,针对其餐厨污水排放受地理条件限制、短时间内不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痛点和难点,提出污水治理可行性意见,“手把手”帮扶企业修改污水治理整改方案。同时,引导当事人开展自查自纠,对外排管道进行封堵,将污水收集后转运应急处理,并建设一体化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解决污水治理和排放的难题。
在了解到该餐饮店整改过程中一体化污水治理设施需要活性污泥的情况后,增城分局积极主动对接水务部门、镇街、污水处理厂等,指导当事人资源获取路径,成功解决其合理需求。目前当事人一体化污水治理设施已顺利进入调试阶段。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餐饮店积极配合,并委托第三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外排污水违法行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简易鉴定评估。经评估认定,该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数额较小,属于生态环境损害显著轻微案件。
增城分局依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后果等情形,综合当事人有解决治污难题的主观意愿和积极整改的实际情况,按照“事前多预防、事后慎处罚”的原则,把握好小过轻罚、无主观过错免罚等全过程执法服务要求,切实做好普法指导,帮扶引导当事人守法,最终决定对当事人适用柔性执法制度,责令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工作要求。
(罗倩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