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瑞动物医院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优惠活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优惠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赔率公示,赔率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 22日至 2025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赔率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石路基59号,邮编:510145
联系电话:020-81707628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赔率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福瑞动物医院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优惠活动
|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荔湾区紫郡街12号104-105房
|
|
建设单位
|
福瑞动物医院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一、福瑞动物医院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优惠活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紫郡街12号104-105房,主要建设内容:宠物美容洗浴、宠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包括三腔手术:颅腔、腹腔以及胸腔手术)和绝育手术,不提供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服务;项目门诊接收的动物为常见宠物,如犬类、猫等,不接收瘟犬及其他传染病宠物,项目门诊年最大诊疗宠物3600只、动物年最大美容量3600只、年寄养量约1800只,设有20个宠物笼。
|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居住地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细格栅预处理后的宠物美容洗浴废水、宠物笼及排泄盒清洗废水、高压蒸汽灭菌锅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共同排入商铺所在建筑的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废水排放口(DW001)接入市政污水管道,送西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废水排放口(DW002)接入市政污水管道,送西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运营期项目非甲烷总烃院界外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院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项目院界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院界氯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值。
(三)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运营期项目东南面边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西北面边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专用医疗废物桶或袋单独暂存,定期(原则上不超过2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线灯管、废活性炭、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废弃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宠物尸体及组织器官冷冻暂存冰箱后交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宠物粪便(含垫片)、废猫砂等经消毒后与生活垃圾、美容区垃圾等一同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六)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按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七)项目建设应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如涉及规划、水务、消防等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