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信粤智造产业园优惠活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优惠活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赔率公示,赔率公示期为 2026年01月 20日至 2026年01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赔率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510425
联系电话:020-8617955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赔率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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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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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信粤智造产业园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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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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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白云区龙归街道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13-2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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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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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信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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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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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信粤智造产业园优惠活动(投资项目代码:2504-440111-04-01-653464)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道未来产业创新核心区AB1207013-2地块,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生产工艺包含:投料、混合、研磨、分装等。项目预计年产有机硅新材料10000吨(其中纳米硅酮汽车密封胶4500吨、高压裸线绝缘材料500吨、有机硅耐候密封胶2000吨、有机硅纳米防水涂料1500吨、高分子纳米绝缘材料1200吨、纳米长效防污闪材料300吨)、汽车养护油600吨及实验48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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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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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蓝碧环境科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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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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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废水、生活污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并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严格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措施,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路面硬化、砂土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施工期扬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及时清运和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设置弃土弃渣场、施工营地、材料堆放场等设施。
(二)混合、研磨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1,高度不低于15米)引至高空排放。两级活性炭均每月更换一次,使用颗粒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800mg/g,使用蜂窝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650mg/g。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TA002)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2,高度不低于15米)引至高空排放。布袋每年更换一次。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中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收集至油烟净化器(TA003)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DA003)引至高空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排放限值。
备用发电机尾气引至高空排放(DA004,高度不低于15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厂界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间接冷却水经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四)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五)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柴油桶、残渣、废油、检测废品、实验废品、实验残渣、废抹布及手套、废布袋、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七)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按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八)该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挥发性有机物1.8934吨/年。该项目应实施挥发性有机物2倍替代,所需替代指标挥发性有机物3.7868吨/年从广州汇华包装有限公司产业结构升级大气减排项目2021年核算新增减排量中划拨。项目建成后再根据实际排放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予以核定。
(九)项目建设应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如涉及规划、水务、消防等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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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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